项目概况
大坡镇东昌居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9号通信住宅中心小区1单元13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1-01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大坡镇东昌居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期) |
项目编号 |
HNTZ-ZB-2021-02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万元) |
262.522556 |
最高限价(万元) |
262.522556 |
采购需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下载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40日历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 的政府 采购政策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本项目 的特定资格 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别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别资质;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别资质;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级别资质;供应商具备以上(①-④)资质之一即可。 3.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扫描诚信档案手册,附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小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2021-10-20 至 2021-10-26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9号通信住宅中心小区1单元1301房 |
方式 |
现场购买 |
售价(元) |
200.0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1-11-01 10:00(北京时间) |
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海南共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3 |
五、开启
开启时间 |
2021-11-01 10:00(北京时间) |
开启地点 |
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海南共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3 |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人民政府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大坡镇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泰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9号通信住宅中心小区1单元1301房 |
项目联系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坡镇东昌居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9号通信住宅中心小区1单元13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TZ-ZB-2021-023 项目名称:大坡镇东昌居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25225.56元 最高限价:2625225.56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工期:40日历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别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别资质;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级别资质;④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级别资质;供应商具备以上(①-④)资质之一即可。 3.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www.hnjst.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