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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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1 |
招标业主: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沪昆线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的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第*次)招标公告 ****-**-** 总**SMLDG* 沪昆线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的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第*次) (招标编号:TW-****-**) *. 招标条件 **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局 |
关键词: | 门式起重机 改造工程 起重机 集装箱 |
沪昆线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的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公告(第2次)
1. 招标条件万州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以《成都铁路局关于沪昆线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站后专业)施工设计的批复》(成铁总工函〔2016〕1084 号)立项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项目沪昆线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的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沪昆线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包括由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引起的征地拆迁、站场、路基、轨道、桥梁、涵洞等站前工程以及由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引起的信号、通信、信息、电力、给排水、房建、土石方、货运机械设备等站后工程。
招标内容:沪昆线湖潮站货场扩能改造工程的甲供物资(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招标,招标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业绩(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24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并点击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28-86955567),开标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的报名为有效报名。同时,请在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同步注册并点击报名(注册、报名或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 招标文件售价为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开标大厅本项目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元博网(原招标网)(http://)、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s://cg.95306.cn)上发布,以上如有差异,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公告信息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
地 址: |
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11号商务楼935室 |
邮 编: |
610081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028-86438030 |
传 真: |
028-86438030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建行成都市铁道支行 |
账 号: |
1100000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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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成都大西南铁路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四川省成都市站西桥西街305号府河路苑9栋1406室 |
邮 编: |
610081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028-86429260 |
传 真: |
028-86429260 |
电子邮件*** |
*** |
网 址: |
http://www.dxnjl.cn/ |
开户银行: |
建设银行成都市沙湾支行 |
账 号: |
5100 1885 1360 5150 4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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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招标编号:TW-2021-49
包件号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HC-01 |
1 |
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2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制造或销售资格的生产制造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涵盖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类型和参数,起重量吊具下40.5t及以上,级别A级。投标人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投标人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投标。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设备生产商必须具备相应生产能力,具备与生产规模相配套的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为一般纳税人。能出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应提供2019至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不存在亏损情况(净利润判断)。2020年后新注册的公司说明理由后只提供应有的财务会计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取得有效的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应提供吊具回转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及吊具的国家权威部门的试验合格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使用单位(站段级或以上)出具的在铁路场站运行和售后服务良好的证明(加盖鲜章),证明应包含用户联系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3台/年以上铁路场站本次招标产品或同类物资(设备)的生产供应经验,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投标时,应准备证明原件备查。 7.履约信用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使用单位对投标人出具的同类型或相似类型设备履约情况证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一年(2020年至今)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19年至今)没有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近三年(2019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纳入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5)如提供相关虚假证明,一经查实,申请纳入国铁集团供货商黑名单。近三年(2019年至今)无使用单位不良反映,包括但不限于函件、告知书等形式。 |
*** | 本项目只有1个包件,名称为HC-01,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名称为QZJ-01,都是指的本包件,请在投标文件中使用HC-01的包件号名称。 |
说明:以上所有物资设备的报价费用应包含技术规格书中的所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