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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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2.01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第三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对香雁湖**大道**号之三幢***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西湖第三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 2021年10月26日15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对香雁湖西湖大道16号之三幢104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铺位/面积46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香雁湖西湖大道16号之三幢104铺位。
3、发包期限:5年(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止)
4、交易底价:¥1000.00元/月。
5、租金(租金)收取方式:每月15日前交付当期租金 。
6、竞投保证金:¥3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无噪音。
8、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间如需要对商铺墙体进行改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坏承重墙。
10、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临时建筑、水电线路、电表等)无偿归香雁湖村西湖第三经济合作社所有。
11、承租方经营期间一切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工人工资等开支和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香雁湖村西湖第三经济合作社无关。
12、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1年10月18日至 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1 年10月26日15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