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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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8 |
招标代理: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萝岗车辆段地块项目四期高层(*-*号,*-*号楼)及南邻里中心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第**号) 萝岗车辆段地块项目四期高层(*-*号,*-*号楼)及南邻里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招标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第**号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 |
萝岗车辆段地块项目四期高层(1-2号,5-8号楼)及南邻里中心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第01号)
萝岗车辆段地块项目四期高层(1-2号,5-8号楼)及南邻里中心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1-13125】招标项目于2021年10月14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第01号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第8点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投标人合格条件 |
8、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工且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4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工且验收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个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25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项目编号。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库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库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技术指标(具体要求在招标公告中明确)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 (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适用于施工总承包项目)。 (4)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十九款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 |
十九 |
十九、《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
删除。 |
(三)补充发放本项目立项文件,详见附件一:立项文件。
(四)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二、招标文件修改
(一)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三、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一:立项文件
广州市品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