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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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5 |
招标代理: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嵊州市 |
内 容: | *****镇赵**大祠堂顶土地开发项目、西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标题:*****镇赵**大祠堂顶土地开发项目、西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发包公告 *.发包人:*****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镇赵**大祠堂顶土地开发项目、西畈“ |
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大祠堂顶土地开发项目、西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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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大祠堂顶土地开发项目、西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大祠堂顶土地开发项目、西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3399 6.建设地点:嵊州市崇仁镇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224646.58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本项目为概算造价招标,发包价为:224646.58元。由于本项目情况特殊(根据市里有关文件精神,嵊州市崇仁镇赵马村大祠堂顶土地开发项目、西畈“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以概算立项,概算招标,在施工中完善施工图和预算造价)。所以本工程施工中以施工图和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审核进行施工。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完工。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注册地在本市的企业,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态;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根据“绍市水利【2020】57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 12.报名随带资料:竞包单位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让利率为8%-15%,步长0.2%。 竞包: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前一个摇取的数值码在后一个摇取前不再放入摇号箱内,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摇取下浮率前先试摇号机)。以审定的预算价为基准,按中包下浮率进行下浮后确定中包价。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1-中包下浮率) 。 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一个球号,球号对应报名序号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14.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嵊州市崇仁镇老政府四楼小会议室。 16.竞包保证金:4400元(大写:肆仟肆佰元整)或年度,未交年度保证金的报名单位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16:00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逾期缴纳的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保证金收据由发包人统一开具,在开标时统一领取 。开户名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崇仁支行,账号:201000113738143。中包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中包的竞包人持相关凭证到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财务室退还竞包保证金,中包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开标时持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支付时间:中包价的2% ;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需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绍市水利【2020】57号执行。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时0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崇仁镇老政府四楼大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发包人联系人:吕宝松 联系电话:13758535799 发包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政 联系电话*** 21.其他要求: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并随带竞包文件、竞包保证金收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开标时持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竞包人未按规定派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 2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8日
发包人: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10/18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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