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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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6 |
招标业主: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物资、工程、资产 专项清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
专项清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84328
1.3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框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中介费中列支。
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1.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天(日历日)
1.10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物资、工程、资产清查。
1.11招标结果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标的) |
概算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编号(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万元) |
中标比例 |
工期/ 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金额(万元) |
1 |
1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
402.11 |
1 |
1-1 |
琼海、万宁、陵水、屯昌供电局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
105.553875 |
26.25%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1 |
1-2 |
海口、临高供电局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
103.865013 |
25.83%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1 |
|||||
1-3 |
儋州、白沙、东方供电局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
103.181426 |
25.66%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1 |
|||||
1-4 |
公司本部、澄迈供电局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
89.509686 |
22.26%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0.9 |
注:
1.本项目采用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大于等于0%的为有效报价,下浮系数大于15%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费用参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176)其他专项审计收费标准,结合海南电网公司近年来资产清查及工程竣工决算服务费用确定。服务费用包括投标人提供对招标范围内清查服务费用,及相关的一切活动(如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税金、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
(1)取费基数
取费基数参照2020年相关决算数据测算,并以此作为合同暂估金额。其中,物资以2020年原材料及工程物资科目发生额为基数;工程以2020年在建工程余额和当年暂估发生额合计为基数;资产以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不含新增土地、房屋价值)为基数。
各项资产类别以2021年决算数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据实结算。各项资产类别单独计费。其中,物资以2021年原材料及工程物资科目累计发生数为最终取费基数;工程以2021年在建工程余额及当年暂估发生额合计为最终取费基数;资产以2021年实际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不含新增土地、房屋价值)作为最终取费依据。
序号 |
单位 |
资产类别(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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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 |
工程 |
资产 |
||
以2020年原材料及工程物资发生数为基数 |
以2020年在建工程余额及暂估发生数合计为基数 |
以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不含新增土地、房屋价值)为取费基数 |
||
1 |
公司本部 |
1,719,003,644.66 |
229,709,838.81 |
12,417,609.92 |
2 |
海口供电局 |
215,768,997.88 |
2,177,105,753.24 |
495,605,878.83 |
3 |
儋州供电局 |
124,465,278.01 |
532,808,242.23 |
315,570,008.37 |
4 |
琼海供电局 |
73,268,197.14 |
358,800,116.61 |
210,962,772.51 |
5 |
万宁供电局 |
27,834,440.35 |
183,244,960.44 |
74,295,959.51 |
6 |
临高供电局 |
53,883,343.26 |
120,550,644.18 |
58,436,473.30 |
7 |
东方供电局 |
92,601,373.90 |
329,930,568.85 |
131,302,264.42 |
8 |
陵水供电局 |
59,146,082.97 |
141,590,435.69 |
70,483,466.26 |
9 |
澄迈供电局 |
91,176,867.57 |
196,562,077.41 |
171,953,050.27 |
10 |
白沙供电局 |
27,960,385.71 |
122,946,031.63 |
61,751,229.08 |
11 |
屯昌供电局 |
18,725,973.82 |
90,754,200.69 |
40,445,121.16 |
(2)取费公式
所有项目费用参照以下标准的60%计算,合同费用金额=取费基数×差额累进费率×60%×(1-中标下浮系数)。差额计费率限定如下:
取费基数 |
差额累进费率 |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 |
2.50‰ |
1000万元-5000万元 |
2.00‰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1.50‰ |
10000万元以上(不含10000万元) |
0.30‰ |
费用计算示例:
如某单位物资取费基数为5000万元,中标下浮系数为5%,其清查服务费用计算如下:
(1000万元以下)档计费额:1000万元,计费率2.50‰;
(1000-5000万元)档计费额:4000万元,计费率2.00‰;
(5000万元-10000万元)档计费额:5000万元,计费率1.50‰;
则费用总额为:
1000×2.50‰+4000×2.00‰=10.50万元
10.50×60%×(1-5%)=5.99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单位负责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必须提供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所得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得到的信用信息报告出具日距离投标截止日期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8)投标人在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范围内无不良合作记录,且未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终止投标资格。
专用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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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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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 联 标 的/标包 |
1 |
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
2 |
投标单位2018年至今有从事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含封面、金额页和签字页)等有效证明文件。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
3 |
项目团队成员至少10人并提供成员在本单位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上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2年度物资、工程、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项目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00秒下载招标文件。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下载及投标,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建议提交登记信息时优先选择“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海南):4008100100转1
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3)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与开标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9日00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30分00秒。
逾期送达/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
①电子化开标地点: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②现场开标地点: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大厅(地址:***
发路60号)。
本项目同时在现场及网上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上或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未参加现场开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期间通过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逾期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将自动关闭查看功能。
6.3参加现场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原件;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
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如使用则提供原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同时发布。
8. 招标业务咨询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2)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9. 监督和投诉
9.1投诉书内容及无效投诉情形
(1)投诉书内容: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及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无效投诉情形:
①非受理渠道(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中标公示等文件约定的受理渠道),且非经由受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证电子邮箱(供应商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记的或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提供的电子邮箱***
②投诉人不是投诉项目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③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⑤超过投诉时效的;
⑥已经做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2投诉举报渠道
(1)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受理涉及招投标业务质疑和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71199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ubxx1@hn.csg.cn
联系人***
注:澄清质疑不属于投诉范围。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需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请勿在上述邮箱(jubxx1@hn.csg.cn)提交。
(2)招标人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受理招标有关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的投诉举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70203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jbxx@hn.csg.cn
联系人***
9.3未按上述受理渠道发送的质疑、异议、投诉等函件,受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回复。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加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对于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投诉他人的,招标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责及处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海南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