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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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5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板岗村浪波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板岗浪波村和毕坑坑口*号水田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板岗村浪波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1年10月26日16时0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板岗浪波村和毕坑坑口2号水田 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农用地/面积7.5亩(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板岗浪波村和毕坑坑口2号水田。
3、发包期限:10年(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2031年10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2250.00元/年。
5、承包款(租金)收取方式:每年11月15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3000.00 元。
7、资产使用范围: 无污染、无噪音 。
8、租金递增方式:每5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6年11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20%。
9、承包/租方在承包/租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包/租方全部承担,与发包/出租方无关。
10、承包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让合同,如需转让,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转让。
11、安全防火、社会治安、民事纠纷、环境卫生各项工作,发生事故由承包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12、承包期间如国家、集体或市政建设征用该土地时,双方则无条件服从,并互不追究对方责任,补偿办法按台山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土地补偿全部归发包方所有,在合同期间添置的其它临时建筑、附属物、设施等补偿归承包方。
13、承包期间,承包范围内及周边不准种植竹、蕉和树木。
14、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需恢复水田原貌。。
15、该地块为013地类,按该地块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不得违反《关于修编台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通告》规定养殖畜禽。
16、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 2021年10月18日至 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10月26日16时0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