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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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5 |
招标业主: |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第一部分 响应邀请函 一、项目编号:LY******** 二、项目名称:***********非***急救医疗转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元/两年 四、项目需求 *.响应人负责为院方提供工作日时间(工作日每天*:**至下午**:**)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小时),南院区常规非** |
关键词: | 大学 医院 医疗 急救 |
第一部分 响应邀请函
一、项目编号:LY20210929
二、项目名称: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非120急救医疗转运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48000元/两年
四、项目需求
1.响应人负责为院方提供工作日时间(工作日每天8:00至下午18:00)以及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南院区常规非120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相关服务按卫生行政部门要求的非120急救转运流程、标准提供,服务期限两年。
2.响应人需提供一辆专用救护车停在院方院内指定位置,确保合同约定时间内随时可用。车辆参考品牌为奔驰、福特全顺、丰田、金龙或优于上述品牌、优于项目服务要求的医疗救护车辆,救护车注册时间要求2018年以后,年审合格的车辆。
4.响应人需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一名司机,同时提供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社保/聘用证明加盖响应人公章,并书面承诺项目履约按此执行,保证项目人员稳定性。院方有权对工作表现不满意的响应人配备司机提出更换或整改要求,响应人应予配合。
5.医疗转运服务范围包括病人、家属及医护人员医疗转运,标本/血液输送转运及其他院方要求的非医疗转运服务。
6.响应人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因运输原因导致的医疗安全责任由响应人负责。救护车辆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路桥费等运营费用均由响应人负责。
五、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投标标的经营资质与能力,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
2. 响应人必须是合法正规的非120急救医疗转运服务机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开展非120急救医疗转运服务的文件或证明。上述材料需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响应人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
3. 响应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救护车司机(不少于一名),必须具有B照或以上驾驶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社保/聘用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响应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7时00分
七、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院本部中山楼8楼总务科,响应文件一正六副
八、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总务科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