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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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清远市 |
内 容: | 根据《*****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府办〔****〕*号)文件有关规定,*****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从**区人才库中选择人员,并****区人才智力*场进行了考察,拟聘用陈丽芳为*****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年* |
关键词: | 政府 |
根据《清远市清新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新府办〔2019〕2号)文件有关规定,清远市清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从清新区人才库中选择人员,并会同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进行了考察,拟聘用陈丽芳为清远市清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3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市场反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清远市清新区人才智力市场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