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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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沙市 |
内 容: | 一、功能及要求: 据******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要求,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媒体宣传、拍摄制作****年***营商环境讲评片、制作***画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全省营商环境“首善之区”,进一步宣传推广我区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和特色亮点,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 |
据长沙市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要求,对天心区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媒体宣传、拍摄制作2021年天心区营商环境讲评片、制作天心区画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全省营商环境“首善之区”,进一步宣传推广我区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和特色亮点,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音像制作服务 |
2021年天心区营商环境工作讲评片 |
详见服务内容 |
1 |
项 |
300000 |
300000 |
2 |
新闻服务 |
天心区营商环境媒体宣传 |
详见服务内容 |
1 |
项 |
60000 |
60000 |
3 |
其他印刷服务 |
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画册 |
详见服务内容 |
1 |
项 |
80000 |
80000 |
4 |
摄影服务 |
宣传画摄制资源 |
详见服务内容 |
1 |
项 |
60000 |
60000 |
1、2021年天心区营商环境工作讲评片
围绕2021年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定期对相关部门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督查,拍摄讲评片2期,时长15分钟/期,10月和12月各出一期。以企业案例+记者体验的方式对企业反映的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及过程进行记录,客观反映存在的问题,并在工作讲评会上播放,为推进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依据,每期片子至少展现5个典型问题或事例。
2、天心区营商环境媒体宣传
①新闻宣传报道。定期推出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主题报道,走进园区、街道、企业进行调查采访,深入报道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取得的系列成果,借助“看见长株潭”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全网传播,并向主流媒体推荐。对重要会议和活动进行图文直播,适时推出深度报道。要求做到全年稿件线上浏览量总计不低于30万次。
②创意短视频。制作天心区营商环境、长株潭一体化创意短视频5条,每条1分钟,在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投放,总播放量不少于10万次。
3、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画册
设计制作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画册600册,每本约100P,采用特种纸印刷,并根据设计效果和整体呈现需要,使用一种或以上工艺制作,宣传推进天心区营商环境打造“首善之区”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4、宣传画摄制资源
使用专业摄影设备、灯光设备、专业飞行设备,拍摄并收集整理天心经验、天心特色、天心故事等内容,形成天心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资料。
时间: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
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定地点)。
1、服务要求:
①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部署,精心策划、严格把关;
②加强宣传实效。根据区级职能职责,坚持正面宣传为主,舆论监督为辅,坚持准确及时原则,加大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宣传力度,确保宣传报道阵势强、容量大,有深度、有广度、有厚度;
③丰富推介形式。整合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加强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等媒体、媒介,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媒体踊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氛围;
④抓好舆情监控。密切关注、及时发现营商环境负面事件的传播苗头,科学、及时、妥善提供负面舆情回应方案。
2、质量要求:
①根据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完成宣传活动内容;
②根据采购人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需物料及人员到位;
③根据采购人要求配备项目主要岗位人员,人员必须具备类似活动经验,专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④根据采购人相关要求制定可行的执行方案,方案经采购人认可后执行。
3、交片要求:成片提供高清画质版本一份,提供所有原始拍摄素材,对拍摄内容及涉及对象对外严格保密。
4、画册交付要求:由专业人士照片拍摄(原则上所有画面均需重新拍摄,除不可还原的现场照片外),并由设计人员提供不少于两种风格的设计版式供选择,整体设计要求主题突出、重点明确,并经采购人审核,正式印刷前提供样册,样册确认无误后进行印刷。
1、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2、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包括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行业规范。
3、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费用。
5、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1、付款人: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基本完成讲评片内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全部完成项目内容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无息)。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