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
截止日期: | 2021.11.08 |
招标业主: |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年集中化人力**管理系统三期工程招聘产品与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JS***********),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 |
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1年集中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三期工程招聘产品与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XJS20210500044),招标人为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为中移动信息2021年集中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三期工程招聘产品与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招聘系统产品1套(可无限制使用license)及招聘产品软件集成实施服务1套,本工程于2022年5月31日前上线,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终验后一年,服务地点为北京,主要技术参数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聘系统产品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采购金额571万元,集成实施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采购金额20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标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2 本项目要求能够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或同类项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如果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只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在税务机关官网查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和查询地址; b)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2.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出具《经营状况承诺书》。 2.5 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 出具《保密承诺书》。 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只接受原制造商(原厂)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出具原制造商(原厂)投标承诺书。 2.7产品资质要求; 招聘产品具备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或查询截图。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5日23时00分至2021年10月21日12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中国移动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 零 元(¥ 0 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邮 编:100031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 箱:zhanghuajie@pta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778350033342 异议提出人须知: 一、接收异议的时限 (一)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二)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三)投标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投标情形的,可以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标完成前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材料。 (四)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二、接收异议的渠道 异议受理邮箱:cgyy_it@chinamobile.com 联系电话*** 三、异议提出人须知 除对开标环节提出的异议外,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二)异议提出人的名称、有效联系方式*** (三)异议对象或被异议人名称; (四)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提出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异议提出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其中,异议提出人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相关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提出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身份的; (二)超出规定异议时限的(以送达之日计算); (三)异议事项不具体,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四)应当提交异议函的,未按照要求提交异议函的; (五)属于恶意异议行为的; (六)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进行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已作出解答,异议提出人仍存在异议,且需要异议提出人进一步提供新的证据的,在答复后3日内异议提出人未能提出新的证据的; (八)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恶意异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首次异议受理并正式答复后,在不能提供新的有效证据情况下仍就同一问题再次进行异议的。恶意异议不予受理,对供应商的恶意异议行为,招标人有权就恶意异议行为对恶意异议提出人进行追责。 |
||||||||||||||
*** | ||||||||||||||
11、附加项
11.1若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主动向招标人提出申报。 11.2 根据国家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的相关要求,减少人员集聚,本项目将实施远程线上投标,开标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通过中国移动招标投标系统(b2b.10086.cn)登录供应商账号,在本项目下查看开标相关内容。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邮电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