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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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7 |
招标业主: | 南京鼓楼医院 |
地 区: | 南京市 |
内 容: | ******资金项目比选公告 一、******根据业务工作开展需要,决定对医院资金项目**账户进行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比选范围包括:*.基本户;*.一般结算户;*.工资代发户;*.银票承兑户;*.定期存款户。 三、参与比选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
关键词: | 医院 |
南京鼓楼医院资金项目比选公告
一、南京鼓楼医院根据业务工作开展需要,决定对医院资金项目合作账户进行竞争性比选。
二、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比选范围包括:1.基本户;2.一般结算户;3.工资代发户;4.银票承兑户;5.定期存款户。
三、参与比选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比选供应商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银行企业,在南京设有总行或分行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或其他股份制银行。参与比选的银行,必须经过机构所在地最高级别管理层的授权。
(2)在南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服务网点,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比选人具有良好的声誉,支持医疗事业尤其是支持南京鼓楼医院改革与发展,能够为南京鼓楼医院医务人员提供便捷的银行服务。
(4)比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提供的加盖公章截图结果为准);
(5)比选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7)本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8)参与比选银行须为江苏省或南京市总行或分行,中选银行合同用印亦为该行政级别机构印章。中选后必须在4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5:00,其后所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比选时间:2021年 10 月2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联系人***
电话:***
五、报名成功者, 可从报名时预留的邮箱中获取比选文件。
南京鼓楼医院医用物资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