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
截止日期: | 2021.10.19 |
招标代理: | 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石污泥干化中心有机热载体锅炉环保改造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污泥干化中心有机热载体锅炉环保改造项目(第三次),比选人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有您单位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
关键词: | 锅炉 |
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有机热载体锅炉环保改造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有机热载体锅炉环保改造项目(第三次),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诚邀有您单位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3台导热油锅炉环保改造,改造后NOX排放浓度低于50mg/m3,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2、供货数量:本次招标的货物数量为满足改造需要的预测数量,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改造方案进行供货。
2.3、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 2个月内,施工安装及调试周期15天/台,具体开工时间视业主生产情况而定,根据业主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运到业主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原设备拆卸,以及新设备安装、调试、环保监测、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购买竞争性比选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3.2投标人具有锅炉或燃烧器设备的安装或维修或改造资格(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
3.3提供燃烧器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
3.4投标人近3年(2018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锅炉设备、锅炉辅机或燃烧器产品的供货业绩或安装业绩或维修业绩或改造业绩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备原件待查)。
3.5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侧菜单,系统管理 -——信息管理——申请成为供应商页面下成为招标代理单位的供应商,参与相应的项目。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评标。如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未能在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中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将视为废标。
4.4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逾期或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1000 元/份标书费(标书费不再收取现金,采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请各投标人予以配合),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10 月 19 日14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紫园路25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 19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