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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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6 |
招标代理: | 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已由 ***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同意*文旅公司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兴发改审发[****]***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招标代理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21281201231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化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 已由 兴化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同意市文旅公司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0]4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兴化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城东新区莲溪湖西侧、中和路南侧 2.2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档案馆、大剧院、里下河研究发展中心等,项目估算16亿元。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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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付款方式: 在所编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支付服务费金额的50%,余款项目决算审核结束结清。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21年10月26日09时30分前须按发包文件规定缴纳到位; 3.5、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6、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在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内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 3.7、项目负责人*** 3.8、特别提醒:银行保函和电子保函需按招标文件中的保函格式办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3.9、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4009980000。 3.10、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 3.1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本项目服务期: 按工程项目进度,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提供相关后续服务为止。招标代理随项目进度,预算编制须领取甲方正式图纸30天内完成。 3.13、除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15 日 8 时 30 分 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 17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0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化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英武北路北过境公路乌巾荡风景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15952660999 代理机构:江苏泰禾房地产土地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3室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电 话:0523-83388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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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