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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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5 |
招标代理: | 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盐城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亭湖区****年度南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建)工程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亭湖区南洋镇境内。 *、工程规模:计划总投资约为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度南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建)工程施工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境内。
2、工程规模:计划总投资约为350万元。
3、工期要求: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5、发包范围: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度南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建)工程施工,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施工招标内容为:盐城市亭湖区2021年度南洋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自建)工程施工,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新建灌溉站1座、输变电线路150米、防渗渠1.1公里、拆机耕桥3座、新建机耕桥1座、涵洞10座、下田盖板10座、反光警示柱20根、水泥路3.56公里;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具体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在招标和施工过程中有对上述工程量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独立法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2.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须保证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且质量等级达合格的施工业绩。注:业绩凭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确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5.3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7.1投标申请人须确保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7.2项目负责人***
7.2.1.项目负责人***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
7.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7.2.3.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7.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退休职工担任项目负责人***
7.4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文件下载百度网盘地址链接:
(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VzuXX6vNcbovKbn5tLtx-g
提取码:1234)。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壹仟元整,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的形式从其基本帐户直接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收款单位: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朝阳分理处。账号:3209243001201000000375。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1月 5 日下午15:00时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二室【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8号(聚贤苑人才公寓二期8号商办楼)。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八、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具体标段划分、开评标顺序等相关内容均详见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inghu.gov.cn/col/col12232/index.html)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本公告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inghu.gov.cn/col/col12232/index.html
十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亭湖区建军东路和盐东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盛广山
电 话:13815578831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戴利扣
电 话:13921805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