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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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5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招标代理: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邻里中心配套工程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邻里中心配套工程监理 工程类型 监理 **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邻里中心配套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3206910318000046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邻里中心配套工程 |
标段编号 | A3206910318000046002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邻里中心配套工程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本招标项目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邻里中心配套工程已由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通州湾三余镇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为江苏通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二、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受 江苏通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珠江路北侧,西临海新路。
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现代纺织产业园东安大道南、海新路东、中心竖河西,占地34.52亩,总建筑面积63520 m2,其中已建两幢四层商业建筑,面积为13220m2。本次新建公寓、食堂等建筑,建筑面积约50300平方米。
3、工程总投资:约1.92亿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5、监理服务期: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自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含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期)阶段结束。
四、标段划分及相应委托监理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委托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装修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桩基、土建、水电安装、空调通风、消防、幕墙、智能化、室外配套等)。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做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协调好施工现场参建各方的关系。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监理组所有成员要求:
2.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有在监工程,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不得兼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六、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监理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师。
b.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的。无备案的视为无变更,无效。
c.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但该在监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必须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8.企业工程业绩
8.1投标企业自2016年5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在承担过监理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三项证明材料中如载明拟派项目总监,则载明的项目总监须为同一人(即项目总监未变更过),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未备案,则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或2020年1月28日以后的项目监理合同信息要素已进行归集。如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业绩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
①业绩非投标人独立承接的,不予认可。
②监理业绩时间、面积均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9、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投标报名单位承诺:因工期紧,任务重,投标人承诺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人员作息时间与工地施工同步,全天候全过程跟踪监理。
10、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规定,投标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11、投标单位与南通沿海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过诉讼、法律纠纷的,自讼诉关系发生起至法院下发最终判决书后两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nantong.gov.cn/),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用CA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系统予以提问,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
3、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用250元,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5日9时30分, 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公示等 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代建单位):江苏通州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