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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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5 |
招标代理: | 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区: | 泰州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街道)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上午**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WKJDL******* 项目名称:******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 |
关键词: | 政府 街 |
项目概况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城西街道)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海陵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5日上午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WKJDL2021001
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棚改征收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城西街道)
采购预算:人民币460万元
最高单价限价:国有土地住宅房屋:≤ 60元/㎡;集体土地住宅房屋:≤40元/㎡;非住宅营业用房:≤ 60元/㎡;非住宅非营业用房:≤ 30元/㎡。
项目 属地 |
标段 |
四至范围 |
征收搬迁 |
征收搬迁面积(约㎡) |
所属地块 |
征收服务费预算 (约万元) |
地块性质 |
城西街道 |
一标段 |
东至江州路,南至扬州路,西至吴州路,北至西锋路。 |
14 |
36400 |
港澳家具城周边地块 (西客站西侧) |
111 |
国有土地住宅房屋、非住宅营业用房、非住宅非营业用房 |
二标段 |
东至江州路,南至西锋路,西至吴州路,北至西域绿洲南门路。 |
19 |
44800 |
135 |
国有土地住宅房屋、非住宅营业用房、非住宅非营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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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段 |
东至浅草浴室西侧、南至三江宾馆北侧、西至吴州路、北至新世纪驾校北侧。 |
33 |
40600 |
124 |
国有土地住宅房屋、非住宅营业用房、非住宅非营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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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东至西域绿洲西侧道路,南至新世纪驾校南侧,西至吴州路,北至海阳路。 |
10 |
30000 |
90 |
非住宅营业用房、非住宅非营业用房 |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上述标段地块范围仅为参考,具体实施范围以工程分指挥部现场界定为准,户数、面积最终以审计为准),各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所有标段逐一作出响应,不得选择其中部分标段进行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投标人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三)市区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的,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房屋征收服务(实施)中心;
(四)参与征收实施服务人员须为房屋征收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且投入项目服务人员人数不少于8人。
(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海陵站(http://www.tzhl.gov.cn/col/col59050/index.html,下同)采购公告中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网址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08:30-09:00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5日上午09:00整
地点: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泰州市人民东路37号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邮递、电子邮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在采购项目开标后评审前由海陵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共同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方可参加评标。
(2)本次采购项目为项目实施可行性的前期准备,非项目正式启动实施。是否实施及实施的具体时间,以项目实施公告为准。
(3)本次项目订立的采购合同自订立之日起有效期为二年。自采购合同订立之日起满六个月项目未启动实施的,参与本项目征收实施的服务人员可参与其他项目的报名;自采购合同订立之日起满二年项目未启动实施的,所订立的采购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投标供应商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开标活动的人数限1人,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活动,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开标现场须出示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如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投标活动,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城西街道办事处
地址:***
联系人:戴剑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