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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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5 |
招标代理: | 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该单位的**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或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淮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以下简称竞争性磋商或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淮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HACJCG2021077
(二)项目名称: 淮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48万元
(五)最高限价:248万元
(六)采购需求: COD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总氮在线分析仪、PH计、自动采样留样器、数据采集传输仪设备采购、安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七)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日内货到现场,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联网到淮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监控平台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监控平台。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为COD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总氮在线分析仪四种关键产品的生产商或生产厂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类产品必须是同一品牌。(若为生产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唯一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所提供的COD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总磷在线分析仪、总氮在线分析仪须具备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适用性检测报告。(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三、公告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公告期限: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上午8:30至11点30分、下午14:00至17:30分,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时间内将磋商确认函发送到工作人员邮箱(380904146@qq.com)确认报名,并电话与工作人员联系获取磋商文件,否则不具备磋商资格。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于开标前在开标现场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备注: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磋商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请在公告期限内将磋商确认函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与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纪俊联系电话: 0517-85983788。如因磋商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时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二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纪俊 电话:***
五、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5日15时00分
2、磋商地点: 淮安市国际商城A3楼6楼(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六楼会议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苏财购〔2020〕52 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纪俊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敏 电 话:***
项目技术负责人***
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5日供应商参与磋商确认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