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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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1 |
招标代理: |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益阳市 |
内 容: | ******新桥河镇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 第十一标段至第十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桥河镇等*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已由***农业农村局益农发【****】**号文件批复及益资发改招核[****]**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 |
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
第十一标段至第十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已由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农发【2021】54号文件批复及 益资发改招核[2021]62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第十一标段至第十二标段;
2.2 建设地点:新桥河镇新风村、向锋村、东新村、黄溪桥村、廖河村、田庄湾村、新胜村、水口山村、太平桥村、爱屋湾村,长春镇曙光村、幸福村等两个乡镇的12个行政村;
2.3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80日历天。
2.4建设内容及规模:土地平整181亩;酸性土壤改良1.0375万亩;山塘加固5口;重建灌溉机埠1处,新建灌溉机埠1处;衬砌改造渠道35条20.403km(其中灌溉渠道14条5.929km,排洪(涝)渠道21条14.474km),配套附属建筑物共737处(其中节制闸74处、码头及生物通道297处、分水口108处、排水口188处、过路涵35处、人行桥21座、量水槽14处);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0909万亩,均为低压管道灌溉;田间道路升级改造38条18.75km;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路旁种植水杉391株,红叶石楠782株,垂柳391株。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总预算约为1746.65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本项目质量保修期为365天。
2.7 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
2.8 标段划分: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共分十二个标段。本招标公告对第十一标段至第十二标段进行招标,招标金额为290.57万元。本项目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序号 |
标段号 |
项目实施乡镇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1 |
第一标段 |
新桥河镇新风村 |
114.95 |
2 |
第二标段 |
新桥河镇向锋村 |
138.27 |
3 |
第三标段 |
新桥河镇东新村 |
146.44 |
4 |
第四标段 |
新桥河镇黄溪桥村 |
135.82 |
5 |
第五标段 |
新桥河镇廖河村 |
125.12 |
6 |
第六标段 |
新桥河镇田庄湾村 |
225.55 |
7 |
第七标段 |
新桥河镇新胜村 |
111.68 |
8 |
第八标段 |
新桥河镇水口山村 |
165.19 |
9 |
第九标段 |
新桥河镇太平桥村 |
146.85 |
10 |
第十标段 |
新桥河镇爱屋湾村 |
146.21 |
11 |
第十一标段 |
长春镇曙光村 |
149.99 |
12 |
第十二标段 |
长春镇幸福村 |
140.58 |
|
合计 |
|
1746.6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变更项目负责人***
3.4 技术负责人***
3.5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本次项目施工过程中按《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人员履约管理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74号文件要求,将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6 招标人只接受投标人对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等2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一年)十二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起中标过至少1个由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局(厅、部)作为采购人或招标人的农业农村领域新增耕地或旱地改造水田的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的土地治理项目、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类的5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无条件承认该投标为无效投标,自愿无条件放弃中标资格。该承诺书是重要响应资料,如果投标资料中没有,则视同没有响应,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予对其评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在2018年和2019年2年内中标的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局(厅、部)作为采购人或招标人的农业农村领域新增耕地或旱地改造水田的土地整理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的土地治理项目、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类的75万元及以上的全部项目的情况,如有隐瞒或缺漏,则视同弄虚作假,投标人自愿无条件承认该投标为无效投标,放弃中标资格。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yy-ggzy.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6.2 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1年11月01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采用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QQ邮箱:125087794@qq.com)。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益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迎宾东路)A区3楼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单位代表须持本公司开具的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进行签到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完成签到和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后迅速离场,投标人需要观看项目现场开标过程的请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通过网上直接观看现场开标唱标过程。
7.5根据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各投标单位代表进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请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疫苗接种码,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只有正确佩戴口罩、持绿色健康码、体温及行程无异常的人员,方可进入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投标单位仅限1人进入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37-4248787)、益阳市资阳区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办公室(电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在招标过程中,针对投标人围标串标、资质挂靠及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恶意投诉的,依法由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行政监督部门、公安经侦、法院认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建立招投标负责人***
10.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指法定代表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人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查,异议结果成立的应当由原评标委员会予以纠正。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处理异议时,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异议答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发出。
10.3 评标委员会违规受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擅离职守;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招标人的定标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益阳市资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益阳市资阳区马良南路32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39084458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电 话:1880731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