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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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0 |
招标代理: | 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污水及中水回用工程-**街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污水及中水回用工程-**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行政审批局关于***污水及中水回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栾行审审字[****]**号) |
关键词: | 中水 工程招标 街 |
本招标项目 栾城区污水及中水回用工程-兴安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栾城区污水及中水回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栾行审审字[2021]6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兴安街(裕强路-衡井公路)管网工程,新建管网北起裕强路,南至衡井公路,长度391m。建设内容包括给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0-18 00:00:00 至 2021-10-22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1-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石家庄市栾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润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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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海德园西门北侧底商E08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郭军平 | 联系人*** | 杨晓飞 |
电话:*** | 0311-85503269 | 电话:*** | 0311-89604499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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