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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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组织方 审批部门 报名起止日期 ****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联系人 赵** 联系电话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ZJ****BJ*******项目名称资产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所需服务其他投资审批项目 项 |
项目编号 | ZJ2021BJ1002511 | 项目名称 | 资产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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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北京市 | |
项目业主 |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30.00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1年10月24日 00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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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
1.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2.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指派两名以上人员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其中一名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指派人员需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咨询服务经验,能够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政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
3.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指派的服务人员须从事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工作,具有从事相关工作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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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说明 |
项目预算最高30万元,包括税费等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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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回避情况 |
1.不同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和项目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
3.中介服务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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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1.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安排,对2个所属事业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出具2份专项资产清查报告。
2.按照市城管执法局工作安排,对2个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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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赵新华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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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8901138196 | 公司名称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39号 | 公司电话 |
个人电话 | 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