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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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6 |
地 区: | 上饶市 |
内 容: | ***鹅湖**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江村村停车场)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鹅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采用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项目名称:***鹅湖**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江村村停车场)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停车场 |
铅山县鹅湖镇江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江村村停车场)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铅山县鹅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采用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铅山县鹅湖镇江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江村村停车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建设地点:铅山县鹅湖镇江村村
3、服务内容:本工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文件、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各项文件编制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4、本工程服务费金额:3000元(包干价);
5、服务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及报名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工程招标代理的企业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房建招标代理企业方可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竞包人,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并提供下述报名资料,未提供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发包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还应提供本企业在本次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当月前(不含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当月)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保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4)竞包承诺书原件;
(5)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挂靠企业、中包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提供声明函)。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以上申请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正一副,密封、胶装无特别要求),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备查。若竞包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三、其他说明
1、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四、报名及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及流程
1、时间、地点:发包人定于2021年10月16日10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同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间),在铅山县鹅湖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上述材料出席本次活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发包人将予以拒收)。
2、流程:
(1)报名截止时间后,对所有签到的竞包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单位不予参加摇号活动;
(2)根据竞包人数量将相应数量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由各竞包人按签到顺序摇号,依次摇出的号码球即为各竞包人本次活动的唯一编号;
(3)重新放入号码球,再由建设单位发包工作组摇出一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的竞包人即为中包人;
(4)竞包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在铅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竞包结果无投诉和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向中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包人需与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五、其他说明
1、各竞包人需在公告确定的竞包当日报名截止时间前持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报名,并与建设单位签订“竞包承诺书”,方可参加公开摇号;建设单位要对竞包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凡不符合发包公告所提要求的,不准该竞包人参加公开摇号,有效竞包人不足三家的,需重新公告再次发包,如发包再次失败,按流标的有关程序办理;
2、本项目解释权归发包人,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发包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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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铅山县鹅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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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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