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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4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4
截止日期:2021.11.04
招标业主: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本项目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1]3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本项目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1]39号文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涡塘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网约7371.0米,新建污水管网14542.0米,合流管改造4045.0米,道路修复28461.0平方米,及其相关附属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2747.29万元。

2.3 计划工期:

2.3.1设计周期要求:

(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

(2)中标人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并提交施工修改图纸;

(3)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招标人确定后,10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所有经第三方审查的机构审核合格后的正式施工图文件;

(4)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3.2施工周期要求:工程总工期为15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如非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逾期3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违约金。

2.4招标控制价总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 23103900.00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2624900.00元;设计阶段总费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479000.00 元。

2.5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5.1设计范围:根据“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中确定的建设内容和方案(如变更设计方案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对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一批)进行现场相关数据的收集、设计、返工和变更设计及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以及提交相应的有关技术资料等。

注:后续服务工作为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继续提供的相关图纸的设计修改服务以及设计人员现场设计配合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制定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②实施全过程控制;③签订设计服务承诺书。

2.5.2施工范围:本项目为新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合流管改造、道路修复及其相关附属工程。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承包方式:

(1)包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安全、文明施工(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包税金、包移交、包竣工验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保修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本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无条件办理报建、验收工作的一切手续及承担中标人应支付的费用;竣工时要求该工程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工程款。

(3)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7工程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燃气、轨道交通除外);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符合上述第(1)点要求的一家施工单位与第(2)点要求的一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招标文件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6.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6.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6.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4.7对拟派施工负责人***

4.7.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

4.7.2投标人拟派驻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7.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7.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

4.8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

4.8.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

4.8.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

4.8.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10 月 14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6.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可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 11 月 4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11 月 4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年 11 月 4 日 9 时 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一室212)(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大涡塘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528200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

***

电    话:0757-86680873

传    真:/

电 话:0757-86361691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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