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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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5 |
招标业主: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阿拉善电业局**浩特供电分局****年配网雇佣人员及车辆消缺外委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W-ALDY****-** ***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阿拉善电业局的委托,对阿拉善电业局**浩特供电分局****年配网雇佣人员及车辆消缺外委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公 |
阿拉善电业局巴彦浩特供电分局2021年配网雇佣人员及车辆消缺外委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W-ALDY2021-44
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的委托,对阿拉善电业局巴彦浩特供电分局2021年配网雇佣人员及车辆消缺外委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
2、项目名称:阿拉善电业局巴彦浩特供电分局2021年配网雇佣人员及车辆消缺外委服务
3、采购内容:2021年度巴彦浩特供电分局委托有劳务输出资质及车辆租赁资质单位提供相应资质人员及车辆开展配电线路消缺服务;本次计划雇佣20人,每日雇佣车辆5辆四驱皮卡车。
4、划分标段:一个标段
5、计划工期:30天。
6、服务地点:阿拉善盟
7、最高限价:37.5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服务质量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不得以其他企业代替;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7、供应商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方式: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认证证明、相关税务网站的截图、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8、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供应商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报告下载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9、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电联的不良供应商行为处罚明细表内的厂家不接受报名。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被责令停业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劳务输出资质及车辆租赁资质并具备相应的承载能力,供应商应保证所派劳务人员与其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
2.所派劳务人员应持有与工作资质、内容相符合的从业资格证、身体健康的体检证明和其他有效证件,接受了相关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以上资料需提交供电分局备案。其中劳务人员具备有效期内高处作业证、高压或低压电工作业证;
3.劳务人员至少4人通过我分局安全知识教育考试,同时由劳务输出单位以正式红头文件备案小组作业负责人***
4.所派劳务人员保险不得低于每人120万意外伤害保险,需经过分局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5、所派劳务人员不听从甲方人员安排,甲方有权解除雇佣人员,并扣除相应费用。
6、所派劳务人员发生违章行为时,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办法》进行罚款处理。严重违章,立即解除雇佣,并追究乙方责任。
7、乙方必须严格审查所派劳务人员资质、工作能力及安全意识,若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归乙方负责。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标书款
2、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招标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蒙电电子商务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投标报名。
3、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至2021年10月18日下午17:3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招标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
平台联系电话***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注:1、之前使用实体CA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CA证书到期后在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
2、目前处于CA、扫码交替阶段,供应商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避免使用CA加密,而使用扫码解密。反之同理。(2)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登录APP的手机号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报名资料
供应商报名需上传下列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未按照规定上传或资料不全,拒绝接收),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具备劳务输出、车辆租赁营业范围)
(4)供应商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方式: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认证证明、相关税务网站的截图、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5)同时具有高处作业证、高压或低压电工证不少于20人。
(6)公告附件中要求的全部网站截图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
注:A、请按顺序将上述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在一个PDF文件,未按上述规定上传或资料不全,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内。
C、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最晚时间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小时上传,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不足一小时,造成因资料不合格审核未通过,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D、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请按标段要求分别上传对应资料,严禁上传与本标段无关的资料。
E、自网上报名之日起,应随时登陆蒙电电子商务系统,在“澄清异议”栏目查看采购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答疑和补遗通知,采购人不另行通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招标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联】APP对招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招标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招标文件)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上传时间:2021年10月14日上午8:30~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00
签到及解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上午9:30
七、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供应商需保持网络通畅,未在规定的时间前签到及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现场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
地址:***
如果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通知(变更公告),通知(变更公告)投标单位自行获取,逾期提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招标费用: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投标单位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上传投标文件前)在线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3)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费标准计取,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不接收现金、账户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http://impc.e-bidding.org/index.html)网、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nmgcqjy.e-jy.com.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采购人及代理机构
采 购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阿拉善电业局
地 址:阿拉善左旗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欣苑国际C区8号楼7号商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箱:nmghwal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