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4 |
---|---|
地 区: | 贵州省 |
内 容: | VI标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来源:****利达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时间:****-**-** *、招标项目名称:VI标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C******************* *、项目类型:其他 - 货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投标人投标方式: 投标人线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目录 | 内容描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格、人员要求 |
---|---|---|---|---|---|---|---|---|
/ | / | 货物-其他货物 | ①最高投标限价:64198.20元。②招标范围:VI标识采购(二次),具体参数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③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 1 | 批 | 其他 | (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020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税收证明:1.2020年(其中任意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其中三个月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0年内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其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扫描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2017年10月15日至今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无投标人相关行贿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未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为证明依据。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附承诺函,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9)专有资格要求: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