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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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5 |
招标代理: | 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都县 |
内 容: | **************关于**省***农业农村局*******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项目(项目编号:JXJH****-ND-C**)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 |
关键词: | 农业 |
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宁都县农业农村局宁都县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项目(项目编号:JXJH2021-ND-C1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都县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H2021-ND-C13
项目名称:宁都县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元
最高限价:1500000元
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及规格 |
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数量 |
预算总价(元) |
宁都县2021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 |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项 |
1500000 |
1 |
1500000 |
本预算总价不含农产品检测及项目效果评价费用 |
合同履行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合同要求履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5日00:00 至 2021年10 月21日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将影响成交结果公示。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5日09: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宁都县翠微广场西北边行政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玖仟伍佰元整(¥29500.00元),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2021年10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每次产生的虚拟子账户,仅限该项目转账,请各投标供应商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在收款银行到账后,必须在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中保证金缴纳模块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并获取到账信息,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疑问请拔打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客服咨询热线:400-998-0000 工作时间8:30-21:00 。
①缴纳保证金后自行在系统查询确认是否为有效保证金;
②开标时若系统查询为无效保证金,则作无效投标人处理。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从企业一般账户开具,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或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点击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s://www.jxsggzy.cn/jrfw/可以直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首页-咨询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 为了方便电子保函的核查和索赔,投标人(供应商)选择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由在宁都县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如是外县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投标保函,应转开宁都县辖区内有营业网点和营业执照的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开具),并对其开具的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废标后或确定中标单位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中标单位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可在宁都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样表),交易中心签收由中标人送达的《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二个工作日内按来款
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履约保证金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前,按采购合同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将履约保证金缴入【户名:宁都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都支行帐号:14-00410104000043400000000006】,备注必须注明采购单位及采购项目名称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非保函)的退付。采购单位对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按合同规定退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向县财政局申拨资金下达指标,再由采购单位退付履约保证金。
2、付款方法:用户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局采购办凭成交通知书(采购办联)、验收报告、发票复印件、合同等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工程量80%(撒施土壤调理剂等完成土壤调酸后),拨付合同金额的70%,所有项目实施结束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付清全部余款。不计利息。
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16200元计取,具体收费标准控制在宁府办字【2017】13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
4、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5、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为加强开标评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投标人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每个投标人限一个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佩戴口罩、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磋商文件),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确保可追根溯源。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疫情风险等级在中风险以上地区的(风险等级可通过中国政府网的“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三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四、江西省外参与开标人员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七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联系方式:章金生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