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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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8 |
招标代理: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兴化市 |
内 容: | 发包公告 项目名称 大垛镇-大何村(大何西村)水污染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S**************** 发包人名称 ***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规模 村庄水污染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 * |
发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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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垛镇-大何村(大何西村)水污染治理工程 |
项目编号 |
S3212810351004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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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名称 |
兴化市清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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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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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
村庄水污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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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兴化市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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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0月13日8时30分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0月18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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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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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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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人资格要求 |
[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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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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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竞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经查实竞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违反公告附件2.6条有关规定,将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限制竞标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3—6个月,同时限制项目负责人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1年,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扣减企业诚信分。2、工程款支付:按工程计量进度付款: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工程计量的5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已完工程计量的70%;交工验收满二年后根据审计结果扣除5%质量保修金后结清(5%质量保修金在交工验收满三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每次付款时均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不计息)。3、不接受联合体竞标。4、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参加竞标时,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5、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到账时间)必须在2021年10月20日9时00分前须按发包文件规定缴纳到位。6、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7、竞标人应自行在兴化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发包文件、发包控制价、发包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发包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竞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行承担。8、提供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04月至2021年09月内投标人连续3个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 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具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报名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示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证明详见投标须知前附件。(注:报名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推三个月);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10、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11、本工程响应文件解密实行有限数量制。12、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具体操作详见发包文件竞标须知前附件补充条款第10条款。(注:不接受开标会现场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13、本项目市行政审批局受托履行场内招投标交易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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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3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7时00分,从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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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文件及其他文件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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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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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电话 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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