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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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5 |
招标代理: |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姜堰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辅导与台账编制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C-2021145
项目名称:姜堰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辅导与台账编制
预算金额: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 万元。
釆购需求: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taizhou.gov.cn/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开标前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编制费用300元。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投标人须于2021年10月20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以电子邮件***
本代理机构有权拒绝邮件以外的其他方式。
本代理机构将在确认函提交截止时间前,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2)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将标书送达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或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邮寄到我公司(泰州市姜堰区鸡鸣东路翰香府北门11-3号),联系号码为网上公告所留号码:13641562036,收件的截止时间为文件到达时间,请供应商务必留足邮寄发送及到达时间并提前做好邮寄或送达工作)。如开标时不足法定投标家数,我司将原封退还所有的投标文件,以上邮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评标活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做好相应调整,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JYZC- 项目投标确认函
(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已下载了贵单位JYZC- (项目编号) 分包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2)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釆购人信息
名称:泰州市姜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