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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JB210089-04SG |
(重新公告) |
1. 招标条件 |
南京软件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国际创意街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市政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建函[2021]1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47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235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23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江苏恒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国际创意街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市政工程)施工 |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市政公用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27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65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①城南河路道路改造工程: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km/h。实施范围西起浦滨路,东至横江大道,全长约1.02km,道路红线宽50m,含南农河桥改造一座,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绿化景观、管线综合。②慧湾街道路新建工程: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双向4车道。实施范围西起城南河路,东至横江大道,全长约0.88km,道路红线宽17.5m,本次结合城南河片区景观要求,与城南河堤顶景观及地块衔接,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绿化景观、管线综合。③城南河沿河片区景观桥:根据城南河片区景观提升工程总体方案新建6座景观桥及平台等构筑物,包括临城南河亲水挑台一座、游船码头处人行景观桥一座、南农河泵站处人行景观桥一座、亲水平台两处、游船码头处浮动平台及栈桥一处,总面积约2904㎡;④南农河驳岸:实施范围南起城南河路跨南农河桥,北至南农泵站,全长约120m,规划河道上口宽39~40m,驳岸结构采用直臂式钢筋混凝土挡墙,主要对河道进行拓宽、清淤、修整、景观及功能提升改造。⑤城南河片区其他道路及管线整治提升。造价:16500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10 工程规模: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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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后直接登录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申请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江苏恒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龙蟠路155号紫金联合立方2栋305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过时不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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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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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a.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5.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经理自2018年9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须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项目负责人*** (2)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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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6.2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2.1采用两阶段评审 6.2.2采用暗标 6.2.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横向暗标)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6.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4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5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6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6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7)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8)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6.7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6.8两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单位,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含施工组织设计、信用评分,满分24分)进行评审。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9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7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人为5-8个的,取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前5名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若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相同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如果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多者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评标。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投标人第一阶段的评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标计分。投标人两阶段得分总和,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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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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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10月13日17时28分到 2021年10月20日17时28分为止 |
9.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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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文件递交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4、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 9.5、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9.6、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证书。 9.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9.8、本工程采用纸质标,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本壹份(媒介为光盘或U盘)。 9.9、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9.10、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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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联系方式*** |
*** |
代理机构:江苏恒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团结路100号共享空间A座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5号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2 |
联 系 人:熊海翔 |
联 系 人:伍晨晨 |
电 话:025-58536585 |
电 话:1802011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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