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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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5 |
招标代理: |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年度***行政中心零星维修工程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行政中心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概况
2021年度相城区行政中心零星维修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G2021-XC-C-006
项目名称:2021年度相城区行政中心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
最高限价:本次磋商报价采用优惠率报价方式,优惠率≥8%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含零星维修服务和日常养护二部分
零星维修服务包括行政中心区域内房屋及周边道路、设施进行日常养护与零星维修服务,养护与零星维修服务内容含市政、土建、装修服务三大部分。
日常养护要求投标单位定期对相城区行政中心的房屋及周边道路、设施进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方报告,并配合采购方对维修养护零星项目进行成本预算,报经采购方批准后进行零星维修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单位负责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
2.地点: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3.方式:
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供应商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
CA办理咨询电话:***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选择CA锁登录,插入CA证书登录后报名(按项目名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4)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供应商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开标时间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0-998-0000(技术人员);0512-69820825(中心)
软件客服QQ:805640413,864274166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5日09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号楼一楼(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2、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需打印报名登记表、保留“网上报名截图”,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1)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现场接收或邮寄(不接收到付快递)。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相城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双桥868文化创意产业园62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12-6883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