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郭墅镇农贸市场钢结构拆除工程 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阜宁县郭墅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工程规模:阜宁县郭墅镇农贸市场钢结构、基础、原地坪及摊位等拆除工程,主要内容为约1780平方米农贸市场钢结构的拆除及清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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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郭墅镇农贸市场钢结构、基础、原地坪及摊位等拆除工程,主要内容为约1780平方米农贸市场钢结构的拆除及清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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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同招标人充分沟通并听取招标人意见,对项目工期、运输路线、现场已有设施保护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等级(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式且在有效期内的。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至2021年10月18日17:00;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瑞林经典3#1411,联系人:孙利利,联系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2021年10月 19日15时 00 分
5.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阜宁县郭墅镇行政审批局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工程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付合同价款的100%,然后方可进场施工。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大至小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招 标 人:阜宁县郭墅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郭墅镇人民政府 地 址:阜宁县瑞林经典3#1411
电 话:13815524526 、18451396421 电 话:1538053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