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芦蒲镇芦沿线等道路维修工程
招 标 公 告
阜宁县芦浦镇人民政府决定对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芦蒲镇芦沿线等道路维修工程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资格预审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邀请招标、资格后审。公告如下:
1.工程内容:阜宁县2021年度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芦蒲镇芦沿线等道路维修工程。本项目道路维修面积为3600m2。主要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凿除砼破碎板、拆除碎砖基层、路槽平整压实、20cm碎砖垫层加3cm碎石嵌缝整平、压实、16cmC30商品砼面层等施工内容。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44.75万元(含暂列金5000元)。
特别说明: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县交运局对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考核,各投标人应结合项目现状、招标文件、施工成本及税金(增值税)等因素后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偷工减料、未按施工方案实施、无故拖延工期等情形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且招标人有权中止施工合同,并另行选择承包人。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为:三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为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专业资质(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
3.6.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售价:2021年10月13日8:30至2021年10月19日19:00整,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和文件发售地点:本项目在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39号(丽枫酒店向北第一间门市二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考察,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考察,视为认可现场一切条件。
5.投标、开标会于下列时间、地点进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
开 标 时 间:2021年10月26日15时00分
投标、开标地点: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39号(丽枫酒店向北第一间门市二楼)
6.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投标保证金采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价的5%,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以转帐形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工程结束后无息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签订合同价的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本项目工程款按县交运局资金拨付批次,待上级资金到镇账户后及时支付。
1、完成合同工程量,检测合格,付实际计量价款的百分之四十;
2、工程完工后一年,交工验收合格,再付实际计量价款的百分之三十;
3、余款待二年缺陷责任期满,并完成缺陷修复,凭有权审计部门审计结果结清。(以上付款均无息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招标人:阜宁县芦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江苏聿铭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阜宁分公司
地 址:阜宁县芦浦镇 地 址:阜宁县城南新区香港路539号(丽枫酒店向北第一间门市二楼)
电 话:15950377910 电 话:13004481008
1、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和研究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如因理解错误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采用开标现场现金缴纳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缴纳,未按规定缴纳的,作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