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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3破4号阳朔丽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资产处置拍卖公告(第四次)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3 标签: 浙江省招标 丽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3
招标业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区:丽水市
 
招标公告正文

阳朔丽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资产处置拍卖公告

阳朔丽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1年7月15日10时至2021年7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处置单位:阳朔丽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鑫盛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知悉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则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房产的解押及过户手续,因解押、变更登记等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其现状拍卖,管理人对与标的物紧密相关的开发项目因本次拍卖而发生的行政许可等方面的变更及其他相关手续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承担《资产清单》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因本次拍卖标的物已停工,须买受人予以续建、开发、交付已认定的购房者房屋(条件义务详见公告),故项目的转让、更名、行政许可证照的变更及其他立项证件等有关开发建设的事宜,管理人只提供现有的由丽水公司移交的材料,上述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处置、办理,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民事、行政责任,该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拍卖标的物

1、位于阳朔县高田镇凤楼村委九牛岭三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1)朔国用(2008)第0313号土地,面积约:72454.2㎡,用途:旅游综合用地,使用终止日期2057年11月6日;(2)朔国用(2014)第271号土地,面积约:12174㎡,用途:居住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77年11月6日;(3)朔国用(2014)第272号土地,面积约:21043.4㎡,用途:居住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77年11月6日。

其中:(1)朔国用(2008)第0313号土地,抵押面积72454.2㎡,抵押额为5731万元,抵押期限为10年,他项权证号为朔他项(2015)002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3)朔国用(2014)第272号土地,抵押面积21043.4㎡,抵押额为1208万元,抵押期限为10年,他项权证号为朔他项(2015)003号,抵押权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支行。

2、丽水公司在建工程:(1)16栋建筑物(共计56套住宅),建筑面积约:9438.20㎡;(2)酒店和会所工程共2栋,建筑面积约:31782.62㎡。

丽水公司承担交付义务的16套住宅和该住宅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不在本次拍卖范围,该16套住宅房屋买卖合同中记载的建筑面积合计为1667.67㎡,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则合计为2654.54㎡。

注1:以下16套房屋债权人已全额支付房款并进行了预售登记备案,管理人对其债权已予以认定,本人、其他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异议期内均未提出异议,因此下表所列房屋不属于拍卖范围,待竞拍交易后由买受人出资建设达到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交付给债权人。

注2:买受人自拍卖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上述16套购房债权人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合同内容除出卖人主体、项目建设依据、交付期限、产权证办理时间、前期物业管理等可做相应调整外,房屋价格、面积、房号、违约责任等基本要素仍按照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同时买受人需承诺在成功竞拍并经法院裁定确认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须向上述债权人无条件交付房屋,并承担交付房屋和协助办理产权证书的义务。逾期应按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序号

申报编号

房屋面积(㎡)

房屋信息

房屋总价(元)

购买方式

已付房款(元)

1

008

98.51

丽水3栋-302号

2204000

银行贷款

2204000

2

009

98.51

丽水3栋-304号

2242000

银行贷款

2242000

3

010

98.51

丽水3栋-303号

2180800

一次性付款

2180800

4

011

126.13

丽水5栋-502号

3021000

银行贷款

3021000

5

014

98.23

丽水14栋-1402号

2856000

银行贷款

2856000

6

015

97.78

丽水11栋-1102号

2856000

银行贷款

2856000

7

017

98.11

丽水16栋-1603号

2856000

银行贷款

2856000

8

027

98.23

丽水14栋-1401号

2856000

分期付款

2856000

9

033

126.55

丽水16栋-1606号

3116960

银行贷款

3116960

10

047

98.22

丽水8栋-810号

2648000

银行贷款

2648000

11

068

126.13

丽水15栋-1502号

2950000

一次性付款

2950000

12

076

126.55

丽水2栋-202号

3476000

银行贷款

3476000

13

092

92.76

丽水12栋-1201号

2360000

银行贷款

2360000

14

120

97.93

丽水1栋-103号

1838000

银行贷款

1838000

15

131

92.76

丽水1栋-104号

2618000

银行贷款

2618000

16

132

92.76

丽水10栋-1003号

2548800

银行贷款

2548800

合计

1667.67

16套

42627560

 

42627560

丽水公司在建工程建设情况:

主体工程由桂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和桂林三建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消防工程由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丽水公司已开工建设的住宅项目一期截止2019年9月24日,共计16栋建筑物(56套住宅),所在建筑物总层数均为4层(地下1层,地上3层),地上1层层高约为3.6米,地上2-3层层高约3.0米。16栋建筑物均已封顶,室内隔断工程已完成,外墙装修及窗户安装已基本完成,室内装饰、消防、门、水电设备等工程尚未开始;绿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尚未开始。评估设定综合完工率为75%,成新率为85%。在建工程建筑面积(56套)合计为9438.20㎡。

丽水公司已开工建设的酒店和会所项目截至2019年9月24日,酒店在建工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5层(地下2层,地上3层),酒店在建工程已封顶,室内隔断工程已完成,已完成外墙装修、已完成部分窗户安装,室内装饰、消防、门、水电设备等工程尚未开始;绿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尚未开始,评估设定综合完工率为70%,成新率为85%。会所在建工程所在建筑物总层数为3层(地下1层,地上2层),会所在建工程已封顶,室内隔断工程已完成,已完成外墙装修、窗户安装,已完成大部分室内装饰、消防、门、水电设备等工程;绿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尚未开始,评估设定综合完工率为85%,成新率为85%。在建工程建筑面积(2栋)合计为31782.62㎡。

备注: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竞价开始日5日前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三、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1、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7月15日10时至2021年7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2、本拍卖标的物作为整体拍卖,起拍价:13005.7368万元,保证金:300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

四、咨询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及预约看样,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联系人:李经理,电话:***

五、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3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

1、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现已停工,买受人通过竞买承受标的物后须进行项目续建,相关的房产开发资质、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行政许可及审批文件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竞买人需要实行网络实名认证,意向购买者在交保证金前应向管理人提供相应合法有效证件信息,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获得竞买人资格。

六、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若其他相关主体认为自身是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竞价开始7日前向管理人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规则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第二十一条:“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物流拍。

八、拍卖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九、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1、标的物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2、根据京东拍卖平台规定,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0.5%的软件服务费(单个标的物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该费用为京东拍卖平台单方收取,与管理人无关,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京东拍卖平台支付,如因买受人未支付该部分款项导致买受人交至京东拍卖平台的竞买保证金无法按规定时间转至管理人账户,视为买受人逾期付款,所引发的所有不利后果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产及土地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土地增值买受人税、契税、房产税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除相应主体应当承担上述相关税、费外,办证过程中涉及的过户手续费、权证费、土地闲置费、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水利基金费等费用(假如有额外增加的费用也包含在内)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买受人需另行支付成交价1.5%的拍卖辅助服务费,该部分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价款中,需买受人另行向拍卖辅助机构支付。

十、保证金、余款及拍卖辅助服务费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30日内支付。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阳朔丽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广西临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水支行;账号:3689 1201 0108 2512 88)。

3、拍卖辅助服务费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支付。拍卖辅助服务费应在线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直接缴入拍卖辅助机构指定账户(户名:广西鑫盛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6600 1001 7114 5000 10)。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

管理人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项之日起90日内(剔除解除抵押、过户登记等期间)办理成交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不动产交付按移交实际占有即视为完成交付。

拍卖标的物完全交付前,关于拍卖标的物管理、使用、收益权归管理人代表全体破产债权人行使和享有。

十二、其他

(一)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京东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二)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法院监督电话:***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京东拍卖技术咨询:400-622-9586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阳朔丽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广西鑫盛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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