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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许继集团计量箱用低压断路器集采项目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3 标签: 河南省招标 许昌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3
地 区:许昌市
内 容:采购项目状态 正在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JTNG****** 采购项目名称 ****年许继集团计量箱用低压断路器集采项目 采购类型 物资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 **:**:**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 采购人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状态 正在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JTNG210445
采购项目名称 2021年许继集团计量箱用低压断路器集采项目 采购类型 物资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0-19 17:00:00 开启应答文件时间 2021-10-27 14:30:00
开启应答文件地点 许昌 采购人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许继大道1298号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461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许继集团计量箱用低压断路器集采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JTNG21044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许继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并委托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采购范围
包号
包名称
W01
计量箱用低压断路器(一)
W02
计量箱用低压断路器(二)
3.应答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4)接受代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外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5)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原厂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应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最新版《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准》(如有)(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公开发布)提出的制造、检测设备。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原厂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若应答人为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答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原厂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该应答人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8.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6)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所有标包不接受缺项应答,不接受负偏差应答。
2.本次采购只接受制造商应答,允许通过代理商进行履约(合同签订、供货、售后等)。如通过代理商履约须在应答文件中严格按采购文件模板提供《原厂商授权委托书》。
3.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应答人应具有应答范围内产品的供货业绩,累计总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4.应答人提供所有应答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或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复印件及汇总表(详见附件:报告汇总表)。
5.应答人须取得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应答人需提供厂房自有或租赁凭证资料,厂区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须提供有效凭证(合同或房产证或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7.应答人必须保证成交后,所应答产品对应的型号保证稳定供货时间不少于12个月。如应答产品停产升级替换,需在停止供货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需求方,并给出升级替换型号,替代型号价格不能高于被替代型号价格。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应答人须同时应答包W01-W02;对不同标包相同物资的报价必须保持一致。
(7)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投标。
(8)各应答人须对本次采购的全部标包应答。
(9)其他要求:通用资格要求如与专用资格要求冲突,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下同)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应答人应妥善保管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应答人应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3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应答人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
5.首次应答文件的提交
5.1首次应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采购公告
首次应答文件提交地点:应答文件电子版应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纸质应答文件邮寄至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许继大道1455号许继集团招标中心。
邮寄时间:请于开标之前三天邮寄出纸质版标书(仅接受顺丰快递)并将电子档标书上传至ECP2.0。
收件人:梁工
联系电话***
5.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应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应答文件及应答文件的修改文件。
5.3未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的应答,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sgccetp.com.cn/portal/#/)、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外部网站>(http://www.xjgc.com)上发布。
7.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4610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许继大道支行
行号:1045 0303 9109
账号:2611 6958 5064
收款人名称:许昌许继物资有限公司
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tp.sgcc.com.cn/portal/#/)(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推荐71版本),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颁布或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2021年10月


附件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
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
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
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
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
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
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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