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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业园土地平整一期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3
截止日期:2021.10.27
招标业主: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园土地平整一期监理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生物医药产业园土地平整一期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园土地平整一期监理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生物医药产业园土地平整一期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DL2021-WZ-C-001

项目名称:生物医药产业园土地平整一期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690,000.00)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生物医药产业园土地平整一期监理

(二)服务范围:生物医药产业园土地平整一期监理服务,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督,即运用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全面组织协调等手段和措施来控制工程的质量、投资、工期、文明施工、施工安全管理,以确保达到预期的目标(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预期的工期竣工、工程质量符合法律和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

(三)监理服务要求:

1、严格监督工程承包人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质量符合法律和承包合同规定的标准。

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措施方案,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及监督,确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为零。

3、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方案,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和施工作业范围内的环保、节能管理及监督,争创水运文明施工现场。

4、严格审查设计变更的经济性,严把计量支付关,切实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力争各合同投资不超过中标合同总价、整个监理路段投资不超过概算相应部分。

5、督促承包人完成业主分阶段的指导计划,确保按照合同工期要求完成所有合同工程施工,力争提前完工。

6、监督落实各方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自觉遵守监理服务合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公正协调现场各类关系,维护合同各方权益。

7、按照有关合同条件及业主规定,按期填报各种报表,做好各项监理记录,搞好工程质量评定,以及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归档工作,充分利用计算机,提高信息管理水平,确保交工验收的及时准确。

8、充分发挥社会监理作为第三方的作用,尽量组织和协调好参加本项目各单位和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处于受控,并保持有条不紊。

(四)验收标准:按国家或最新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通过。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地点:苏州市吴中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0日

2.地点:网上报名。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咨询电话:***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陆”—“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方式:电话:***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方式:电话:***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供应商签到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00~13:30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至谈判磋商室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项目开启后采购代理机构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现场CA解密。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解密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27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网上问答”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215021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

3. 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苏财购〔2020〕14号。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

5.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供应商到场代表须身体健康,持苏康码绿码、身份证原件并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查看苏城康绿码、身份核验、检查口罩防护情况。如因无绿码或生病等原因不能进入开标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

6.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郭新东路1号

电    话:0512-65871653

联 系 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0512-65200462

联 系 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九、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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