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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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招标投标中心 项目名称:****年度***土地出让公告费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年度***土地出让公告费用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年度***土地出让公告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项目名称: 2021年度平阳县土地出让公告费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00000
单位: 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1年度平阳县土地出让公告费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9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温州日报》是中共温州市委机关报,是温州地区覆盖最广的综合性日报,是温州报业集团的龙头报纸,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一家符合要求的温州市地区土地公开出让公开发布媒介。
综上,参照《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前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与相关合作伙伴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按协议约定必须向相关政府合作伙伴或特定主体采购服务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条件,专家组认为,2020年度平阳县土地出让公告费用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具备合理性。
因此,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申请对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0月12日 至 2021年10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鳌江镇和谐家园三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