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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三工区钢筋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2 标签: 黑龙江省招标 国道招标 公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2
截止日期:2021.10.16
地 区:黑龙江
内 容: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股份有限公司国道***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三工区钢筋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W***
关键词: 国道 公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三工区钢筋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3638

1.2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三工区钢筋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光圆钢筋

Φ8

T

110.697

以实际进场量为准

光圆钢筋

Φ10

T

0.40

以实际进场量为准

光圆钢筋

Φ12

T

2.51

以实际进场量为准

光圆钢筋

Φ14

T

7.7

以实际进场量为准

光圆钢筋

Φ16

T

7.72

以实际进场量为准

光圆钢筋

Φ18

T

0.1

以实际进场量为准

1.4运输质量标准及安全要求: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1.5货物的承运及运达时间:

货物承运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货物运达期限以甲方要求到达时间为准。

1.6交货方式:由供货方运输至采购人指定施工所在地。

1.7验收

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三、采购预算:800000.00 元人民币,采购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运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增值税)等费用,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8:00至2021年10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0元/标段,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2000.00元(叁仟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7:00前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供应商证明材料

7.1递交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6日8:00。

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1年10月16日8:00开始

7.2证明材料审核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7.3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4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94208235@qq.com)交由采购人审核;

7.4证明材料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8.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800000元人民币,不设价格下限;

8.3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6日8:30--9:3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意向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份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履约保证金

10.1接到成交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信息见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履约保证金,则视为违约。

十一、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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