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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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5 |
招标代理: | 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G****鹤哈高速**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GZX***) 一、招标条件 G****鹤哈高速**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省交通运输厅初审 |
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2021GZX038)
一、招标条件
G1111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黑龙江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初审完毕,具备开展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招标的条件。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招标代理为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鹤岗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简称“鹤哈高速”,编号G1111)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纵一线”鹤岗至大连高速公路(G11)的联络线,路线全长468km;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网规划》总体布局2866规划网中“横二线”鹤岗至齐齐哈尔高速的起点路段,是我省东西向运输的重要通道。
鹤哈高速鹤岗至伊春段项目为2021年我省连接地市间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十四五”国高网建设项目库。
本项目起点位于鹤岗市永昌村南侧,距鹤大高速鹤岗收费站3.5公里处,止于金林区苔青街道,路线全长98.5公里。主线AK0+000~AK32+000段拟采用路基宽度26米,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AK32+000~AK98+500段拟采用路基宽度25.5米,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里程约98.5公里,估算投资约95.0008亿元。
共设桥梁37座(过水桥32座、主线上跨分离桥5座),其中:特大桥2506米/2座、大桥8548米/22座、中桥609米/9座、小桥137米/4座,钢筋混凝土箱涵216道;隧道6449米/4座,其中特长隧道4311米/1座、长隧道1267米/1座、中隧道588米/1座、短隧道283米/1座;互通立体交叉3处,主线下穿分离桥1座,车行天桥6座,通道桥4座,通道涵12道;服务区2处,观景平台2处,收费站3处(其中1处利用),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鹤岗西监控通信分中心、鹤岗西养护工区、鹤岗西收费站合建);隧道变、配电站4处。设一级公路连接线3.618公里/1条。
主要控制点:鹤岗市新华镇、红旗乡、蔬园乡、鹤林林场,伊春市金林区、丰林林场、丰沟经营所、小昆仑林场、大昆仑经营所、西林镇、白林经营所、苔青镇。
2.2招标内容与范围:
按照国家林业局《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要求对林地现状进行外业调查及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标段 |
名 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估算金额 |
1 |
HTLY1 |
鹤哈高速鹤岗至苔青段公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本项目主线全长98.500公里,涉及林业调查长度约87.994公里。主线使用林地面积约469公顷,辅助工程(互通、连接线、停车场等)使用林地面积约60公顷。需要完成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1.查清使用林地现状,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2.协助招标人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获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
536万元 |
2.4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伊春市。
2.6服务范围:编制完成项目使用林地可研报告编制报告,达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审批手续。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8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业务,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业绩要求:
近3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业绩。
3.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注:财务会计资料要求的近三年指2018、2019、2020年;其他要求的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19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一并递交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同时须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七、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进行处罚。
八、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九、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电话:***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邮政编码:150001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5553938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幢9层921-1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2362803/5/7/9转8014、8025
电子邮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标段 |
资质要求 |
HTLY1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业务,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HTLY1 |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业绩条件: 近3年(2018年9月1日至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2项公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业绩 |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HTLY1 |
(1)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投标人未被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
注:财务会计资料要求的近三年指2018、2019、2020年;其他要求的近三年指2018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
***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HTLY1 |
项目负责人 |
*** | 林业相关专业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 |
*** | 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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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 方法 |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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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指定账户。 c.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0)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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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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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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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 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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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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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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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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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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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1) |
技术 建议书 |
35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 |
10分 |
(1)有对项目的理解和总体思路,得6分; (2)对项目的理解较好,总体思路较为清晰,得6-8分; (3)对项目的理解深刻,总体设计思路清晰、科学合理,得8-10分。 |
|
主要工作内容及实施大纲 |
10分 |
(1)有主要工作内容及实施大纲,得6分; (2)主要工作内容基本全面,实施大纲基本合理,得6-8分; (3)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实施大纲科学合理,得8-10分。 |
||||
具体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分 |
(1)有具体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3分; (2)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4分; (3)实施方案、人员组织及安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详细具体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 |
||||
工作流程、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分 |
(1)有工作流程、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得3分; (2)工作流程、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基本可行,得3-4分; (3)工作流程、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详细具体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4-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1)有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得3分; (2)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得3-4分; (3)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详细具体,能够满足项目需要,保证措施得当,得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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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2) |
主要 人员 |
30分 |
项目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 |
***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基本分9分; (2)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每增加1个公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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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基本分9分 (2)技术负责人每增加1个公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技术负责人*** 注: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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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10分 评标价M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M=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M=10+偏差率×100×E2; 其中:E1=1;E2=0.5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该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后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未提供或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
|||
2.2.4 (3) |
业绩 |
2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得基本分15分; (2)投标人近3年(2018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的公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工作业绩,每增加1个项目业绩加2.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注:加分项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规定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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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表中区间分值下限为包含,上限为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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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