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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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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相关国家标准及买方现场实物核对无误后组织生产供货,确保所供产品满足车间的正常生产要求;产品质保期为货到买方现场18个月或使用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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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验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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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需附合格证、质保书等技术资料。具体送货数量以需方仓库实收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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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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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产品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确保产品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包装物不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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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方式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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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送货至需方仓库,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2、凡供方安排进出淮钢厂区的送货车辆(车货总质量大于等于3.5吨以上)、工程车辆(特指能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例如汽车吊等)须全部达到国V及以上标准或新能源车辆(2021年底前可采用国V排放标准的汽车)。 新能源汽车包括:混合动力电动汽车(HEV),纯电动汽车(BEV,包括太阳能),科电池电动车(FCEV),其他新能源(如超级电容器,飞轮高效储能器);天燃气(NG)、液化石油气不属于新能源,3、凡供方安排送货车辆采用伪造、套牌等不正当方式将不达标车辆蒙混进出厂的,一经发现,处罚5000-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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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交(提)货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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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标书招标期限为一年;2、投标单位中标签订合同,接需方订单通知后60天内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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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结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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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及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2、货到仓库验收合格且票到后两个月付款。3、因卖方原因交货每延期3天,卖方承担延期交货部分总金额的3‰的违约金;若延期交货超过30天,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卖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迟交货造成损失等),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相应延期部分总金额的5%。卖方开票时根据合同单价开票,延期扣款在入账货款中扣除,同时买方开具扣款收据给卖方。4、支付方式为现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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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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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2、投标单位之间进行串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投标单位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永久取消供货资格。 3、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时,请认真查看附件技术协议、技术要求和图纸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贵单位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所有内容。 4、本次招标需交纳人民币3000元作为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交纳投标信誉保证金的没有投标资格;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待招标结束后立即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信誉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不计利息);投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即为中标单位,如中标单位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要求供货,投标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情况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5、供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需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供方负全责。 6、供方应认真查看标书的所有内容,确保所承揽的项目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需方邀请了供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供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供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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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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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招标原则上实行二标制,分项中标。采用内部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先报一标,一标报价后,我公司根据一标报价情况确定第二次投标单位,一标价格太高,则取消二标资格,二标前我公司提供参考价,二标报价不得高于一标价格。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二次报价,若第二次最低报价高于参考价,则我公司有权组织再次报价或作废标处理。招标方保留在宣布中标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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