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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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平凉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传染病区供电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卫生健康局以崇卫健发【****】***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或其他。根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 |
关键词: | 医院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信县医院传染病区供电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崇信县卫生健康局以崇卫健发【2021】2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或其他。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崇信县医院传染病区供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地点及规模:本工程位于崇信县人民医院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传染病区配备SCB13-80OKVA干式变压器1台;高压柜3台,其中10KV高压进线柜1台、10KV高压计量柜1台、10KV受电柜1台;低压柜3台,其中低压进线柜1台、低压功率补偿柜1台、低压馈线柜1台。由医院原有10KV开闭所接至本 80OKVA变压器高压电缆YJV22-10KV-3x95共260米,由低压馈线柜至新建传染病业务楼总配电箱低压电缆WDZ-YJY-1KV-4x240共150米;改建后变配电室配备相应的高压电缆接头,室外电缆敷设配备相应的检查井。
3.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招标控制价为500000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清单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6.计划工期:总工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电力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1年10月13日00时00分至2021年10月15日23时0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低价中标法评标确认,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2.本工程按照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执行平凉市崇信县2021年第三期指导价。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个日历天。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崆峒区星泰广场A座17楼1716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崇信县人民医院
地 址:崇信县新西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崆峒区星泰广场A座17楼1716室
联系人***
电 话:0933-857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