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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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10 |
招标业主: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新版电子交易平台项目 凤**路(中兴大道—大越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路(中兴大道—大越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道路 设计 路 |
凤林西路(中兴大道—大越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林西路(中兴大道—大越路)道路改造工程设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镜湖新区规划建设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109-330654-99-01-783773(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镜湖新区。
2.2 建设规模:凤林西路(中兴大道—大越路)道路改造工程,道路东起中兴大道,西至大越路,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全长约6374.544m,道路红线宽约45m(根据规划要求进行调整),总用地面积约215355㎡,沿线桥梁共10座,桥梁面积约72530㎡。
2.3招标控制价:总建安费约为19721.99万元,设计费约人民币约404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平面图、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和交通评价、投资估算等);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等);测绘、勘察及物探(如有必要);路面及桥梁结构承载能力检测(如有必要);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地下通道(后墅路与凤林西路交叉口)、桥梁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照明工程(含泛光照明)、绿化工程等其他市政类专业配套设施、交通和通讯设施(含交通设施工程、标志标线、信号灯、5G通讯)、智能化、海绵城市、各配套市政管线、公交停靠站、公共停车位、多杆合一、城市家具等】、以及相关安全设施等方案设计(交叉口需出具交通组织专项方案、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设计、交通影响评价)、与设计直接相关的专业技术评审论证、施工期间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若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不再增加。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勘察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全部勘察设计费)。
2.5工程类别:工程设计。
2.6计划工期:约为9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市政行业设计(桥梁、道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7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4.5公里及以上长度或项目建安估算价1.5亿元及以上市政类道路工程的设计项目(设计范围需包含施工图设计)。
3.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时间、建安造价均以合同为准,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图审合格书、中标通知书【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2021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4.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交易员于2021年10月 13 日至2021年10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捌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11 月 05 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02068;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040;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若联合体投标的,则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6.3中标方式:最高分中标。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 日09:30 时,地点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的开标室。
6.5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有关公示(公告)截止时间、投诉有效期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则自动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联系人: 胡工 联 系 人***
电 话: 0575-89185762 电 话:0575-85020038/13567532615
招 标 人(盖章):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