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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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8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公告 ***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项目进 |
关键词: | 汽车 |
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20213629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
1.3采购需求:办公用品及耗材/1批(详见采购文件)。
1.4交 货 期:按采购人供货要求,1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分批次供货,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100%价款(付款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7质 保 期:3年。
1.8其 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26,500元(含增值税、含运费)
注:起始竞价金额为100(为预算金额的100%),竞价阶梯为1(为减价幅度1%)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是所供产品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提供授权函或经销协议原件) 。
4.3意向供应商须提供所供品牌产品为原装正品的承诺书(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8:00至2021年10月15日16:00(北京时间)。
5.2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招标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投标无效。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形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6.2采购保证金金额(保函担保金额)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6.3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18:00前。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提交审核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前送达;
7.2递交证明材料的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珠江路副37号
7.3提交审核证明材料的审核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证明材料,采购人不予受理。
7.5证明材料审核方式: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文件第4.1-4.3项要求的全部资料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采购人审核,审核材料的全部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采购人存档。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合格的意向供应商可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响应条件,不得进入报价环节。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通知意向供应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
8.3自由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00至2021年10月18日11:0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供应商,其交纳的采购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申请出具采购保证金保函的意向供应商,履约要求及保证责任详见开立保函合同)。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副37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82282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