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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的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2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2
截止日期:2021.11.03
招标代理: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项目概况 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工业园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Y-G-***-***号 项目名称: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K2021-Y-G-031-001号

项目名称: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42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现需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确定合格的中标单位承担截止2021年12月31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范围内暂定的309523平方米工作量(具体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的拆除的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包括楼梯、广告、店招等设施)服务,面积按照单面墙面积计算。违法建筑主要是指违反规划、市容或者其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楼梯、广告、店招等相关设施;硬化地坪主要是指违反土地或者其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规定承载违法建筑的硬化地面。

2、服务要求:

2.1、各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服务人员不得少于27人。要求:男性,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管理人员不得少于3人,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员或工程师负责现场指挥、协调本项目的工作。

2.2、投入设备:电锤、电镐、发电机、气割工具、脚手架、吊车、卡车、挖机等车辆专用设备,以及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项目的其它工具。

2.3、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2.4、工作范围: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范围(具体根据甲方指定地点指定范围)。

2.5、工作内容: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全部服务内容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访问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日14: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平台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本项目为拆除违法建筑及硬化地坪等恢复原状服务工作,该项业务具有工作时效要求,为在疫情期间能按期推进服务工作,故实施本次采购。

2、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获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5、各投标单位(供应商)应及时办理相关业务,为熟悉电子投标流程预留必要准备时间。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6.1、中国政府采购网

6.2、江苏政府采购网

6.3、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7、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监督电话:***

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单位负责人***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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