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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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9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号线商铺分别出租项目(**站、洪塘中路、金达南路)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开发商业**,挖掘空间潜力,拓展空间商业开发,***轨道交通**站、洪塘中路、金达南路商铺进行开发。 *、招商范围业态要求 序号 站名 建筑面积 商铺编号 供电量 上/下水 排污排烟 (㎡) *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路 |
项目名称:宁波轨道交通4号线商铺分别出租项目(金山站、洪塘中路、金达南路)
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开发商业资源,挖掘空间潜力,拓展空间商业开发,宁波市轨道交通金山站、洪塘中路、金达南路商铺进行开发。
2、招商范围业态要求
序号 |
站名 |
建筑面积 |
商铺编号 |
供电量 |
上/下水 |
排污排烟 |
(㎡) |
||||||
1 |
金山路站 |
15 |
04-JSL-SP-03-01 |
10KW |
不具备 |
不具备 |
2 |
洪塘中路站 |
15 |
04-HTZL-SP-03-01 |
10KW |
不具备 |
不具备 |
3 |
金达南路站 |
30 |
04-JDNL-SP-03-01 |
10KW |
不具备 |
不具备 |
注:商铺交付状态为现状交付,各间商铺的供电量、上/下水、排污排烟情况见上表。对于承租方提出的供电量增容、上/下水增设、排污排烟增设需求,出租方均无法满足,承租方不得提出异议。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比选申请人要求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
3. 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5.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10月12日-- 2021年10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9:00--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料提交至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商管一部,审查合格后比选发起人提供比选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
5、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 10 月19日15时,提交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郡柳路281号) ,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21年10月 19日15 时到达比选指定地点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309 会议室参加比选活动。
7、比选公告媒介
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官网www.nbmetro.com。
8、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315040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财务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