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1 |
---|---|
截止日期: | 2021.10.22 |
招标代理: | 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雷丽明 项目负责人:刘海燕 项目概况 ***白石镇乡道Y***线水毁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兴六路**号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
关键词: | 路 |
代理机构: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雷丽明 项目负责人***
信宜市白石镇乡道Y359线水毁路面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22日 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0983-2021-04690
项目编号:QMXZB2021-25
项目名称:信宜市白石镇乡道Y359线水毁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2,01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信宜市白石镇乡道Y359线水毁路面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2,01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信宜市白石镇乡道Y359线水毁路面修复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2,018.00 | 1,472,018.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信宜市白石镇乡道Y359线水毁路面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六楼
五、开启时间:2021年10月22日 15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六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
名 称:信宜市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信宜市新城路16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0668-8888025
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