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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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1.02 |
招标代理: |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黄先生 项目概况 **省**片区监狱(**、明康、**、**监狱)****-****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 |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概况
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10Z22407271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43739、440001-2021-43499、440001-2021-43355、440001-2021-41680
项目名称: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4,610,790.32元
最高限价(元):14,610,790.32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采购内容:广东省佛山片区监狱(高明、明康、佛山、江门监狱)2021-2022年度服刑人员大宗生活物资(副食品)采购项目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或在线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0,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1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线获取:请到“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www.eebidding.com)线上报名(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在支付标书费并报名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下载招标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2.在线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支付宝支付(需注明事由:(项目编号)标书款)
银行汇款账号: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东省高明监狱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