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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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19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第二阶段)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四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关键词: | 污水处理厂 |
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肇庆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第二阶段)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5日四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第二阶段)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肇水竞-2021-WSGS-008
3、采购人: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项目概况:肇庆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第二阶段)扩容工程项目拟新建一组规模2.5万m³/d(Bardenph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的设施。出水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标准两者较严值。
5、服务内容:提供肇庆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首期(第二阶段)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技术咨询及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编制服务,并组织专家评审完善报告编写。
6、服务期限和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7、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肇庆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价编写要求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就本项目出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估结论。
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8.7万元。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85%的,需在响应文件中附上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或成本分析报告分析不合理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其上级独立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上级独立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商事主体登记”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3、供应商有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团队。(委派至少1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的负责人、技术团队人员3名,上述各项人员不可兼任同一人,需提供身份证、技术负责人***
4、供应商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将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5、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将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企业管理部(地址: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联系电话***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资料现场初审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经初审符合后领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其上级独立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上级独立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商事主体登记”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2)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供应商有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团队。(委派至少1名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的负责人、技术团队人员3名,上述各项人员不可兼任同一人,需提供身份证、技术负责人***
(4)供应商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将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5)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和国家标准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供应商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将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7)通讯联络方式确认(包括:联系人***
注:以上资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报价。领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项目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成交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2021年10月1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