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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打击走私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10.1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10.11
截止日期:2021.11.02
招标代理: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代理机构:************ 项目经办人:谢晓 项目负责人:冯国辉 项目概况 *****局打击走私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猫山四街**号A座*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
 
招标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谢晓 项目负责人***

项目概况

阳江市公安局打击走私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江市江城区猫山四街33号A座2楼2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2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1-01922

项目编号:YXCG-20210929

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打击走私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阳江市公安局打击走私视频监控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打击走私视频监控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工(包括供货、安装 调试、培训)(超出该完工期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江市公安局打击走私视频监控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若没有明示采购进口产品的,则视为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中国海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若采购产品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投标人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请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但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且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时,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如本招标文件公告后国家有关部门再发布新一期的节能清单,则两期清单中的产品都接受。 (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若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及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cn/)上发布。 (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方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需注意: (4.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4.3)根据财库〔 2014〕 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4)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江市公安局打击走私视频监控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分支机构。若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其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技防资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企业需同时具有广东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承诺) (4)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猫山四街33号A座2楼2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02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阳江市江城区猫山四街33号A座2楼2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猫山四街33号A座2楼201开标室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公安局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猫山四街33号A座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662-3167266

广东业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1日


您有开具电子保函的需求,可通过此链接跳转至金融服务中心办理
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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