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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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3 |
招标代理: | 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周口(zhoukou)/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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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沈丘县老城镇、李老庄乡、刘庄店镇、留福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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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10-23 | |||||||||||
2、项目名称:2021年沈丘县老城镇、李老庄乡、刘庄店镇、留福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2,228,003.04元 | |||||||||||
最高限价:2228003.0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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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新打550米水源井3眼,配潜水泵3台,启动柜3台,消毒设备3台,建17.05平方井房3间。更新改造供水管网8491米,土方开挖、回填各7728立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 |||||||||||
6、合同履行期限:45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20】46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须为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合法依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年度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的完税凭证,提供近半年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完税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谈判供应商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3.3.单位负责人***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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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21年10月11日 至 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中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沈丘县尚德路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沈丘县尚德路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沈丘县水利局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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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沈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