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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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10.22 |
招标代理: | 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F****************项目名称****-****年度海太汽渡码头港池疏浚工程 标段编号F**********************标段名称*****区****-****年度海太汽渡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施工(三次) 工程类型施工 ****-****年度海太汽渡码头港池疏 |
项目编号 | F3206840308000135 | 项目名称 | 2021-2024年度海太汽渡码头港池疏浚工程 |
标段编号 | F3206840308000135002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2021-2024年度海太汽渡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施工(三次) |
工程类型 | 施工 |
2021-2024年度海太汽渡码头港池疏浚工程施工(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2024年度海太汽渡码头港池疏浚工程(三次)已由南通市海门区行政审批局以信息登记单2107-320684-89-01-47895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海门区海太汽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太汽渡码头及前沿航道
2.1.2建设规模:海太汽渡码头港池及前沿航道全年清淤疏浚项目。码头防坡堤之间港池及防坡堤向外至航道深水区,清淤范围为海太汽渡口往南侧1000m,东西向长度为120m(参考测绘图(日期为2021年7月19日)及现场勘察),确保以测绘图中心轴线为区域。航道高程保持在-1.5米(吴淞高程)。根据测绘公司该土方量计算报告及往年工程估算,本次招标工程量:挖方量为 49万 M3(含疏浚服务期的土方量)。
2.1.3合同估算价:588万元;
2.1.4工期要求:疏浚服务期三年(1095日历天);同时必须在 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疏浚清淤范围航道(土方工程量约20万M3)。
2.1.5质量要求:按标准的正+20,-20,平均标高-1.5(吴淞)
2.2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3.3.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3?自2017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3.4?自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 10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 年 10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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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海太汽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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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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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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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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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太汽渡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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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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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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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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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288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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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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